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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意五金网 2022-09-11 07:38:55

判决书:数名民警利用他人信息办身份证兜售,获利近两百万 学彘

多地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嫌犯持有“冒用他人真实身份信息伪造的身份证”,为侦查工作带来阻碍。这些身份证的来源,均指向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明月派出所的数名民警。由此,一起在职民警“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虚假身份证件兜售牟利”的利益链条得以曝光。

1月21日,澎湃从中国裁判文书获得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魏铭杉、黄超、黄飞三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的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四川省蓬溪县明月派出所原民警魏铭杉、黄超,原辅警黄飞三人冒用他人信息办理身份证,造成公安机关签发虚假身份信息的身份证共49张,共收取他人192.1万元。

魏铭杉、黄超,黄飞三人逾越职权为多人办理虚假身份证件,严重损害了户籍管理制度,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在办理虚假身份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三人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遂宁中院二审中,撤销了一审法院对于三名被告犯伪造身份证罪的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决三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

“假身份证”频现,牵出背后“真民警”

根据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2018年2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在侦办林某某合同诈骗案时,从林某某处查获“刘某”及“李某某”身份证各一张,经鉴定为真证。

因林某某使用刘某1的身份证登记住宿及乘坐交通工具等,严重妨碍该局对案件侦查工作,杭州警方遂于2018年3月5日对林某某使用虚假身份证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4月10日函告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0日,刘某因涉嫌贷款诈骗被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立案侦查并上追逃。为逃避刑事打击,刘某使用“张某”的身份证住宿和乘坐飞机,未遇阻碍。当年12月15日,其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湖滨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民警从其身上搜出“张某”身份证,发现该证为真。

类似的事情也在江西出现。2017年7月12日,唐某因利用“借贷宝”平台实施合同诈骗,被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其为了逃避债务追讨和刑事打击,使用“陈某某”身份证出行,直至次年1月被抓。

上述身份证均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照片确为“持证人”,但身份证号等信息却是他人的真实信息,可谓“亦真亦假”。这些身份证的来源指向蓬溪县公安局明月派出所两名民警——魏铭杉和黄超。彼时,魏铭杉、黄超系四川省蓬溪县公安局明月派出所民警,分别负责刑事案件办理、户籍管理等工作。

2018年2月22日,蓬溪县公安局将魏铭杉、黄超严重违纪违法线索转蓬溪县纪委监委。同月28日,蓬溪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二被告人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同年3月2日,由蓬溪县公安局将二人通知到指定地点后,后办案人员将二人带至审查点接受组织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该案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明月派出所辅警黄飞涉及此事。2018年4月23日,黄飞因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被刑事拘留。2018年5月2日,蓬溪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黄飞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至此,三名在职民警、辅警利用手中职责牟取暴利的案件浮出水面。

按每人5万元收费,“一条龙”服务牟取192.1万元

2020年7月,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蓬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魏铭杉、黄超、黄飞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20年7月20日作出刑事判决。

蓬溪县人民法院认定,2016年12月,魏铭杉帮助唐某冒用陈某某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2017年7月,魏铭杉帮助肖某某冒用“陈某”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办证后,魏铭杉与二人约定,由他们介绍客户到魏铭杉处办理身份证,不论二人收多少钱,魏铭杉按每人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5万元的标准收费。

为方便作案,魏铭杉先后邀约黄超、黄飞参与,并约定按办理身份证数量给予报酬。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刘某、楼某某、应某某等人出于逃避公安机关或缓冲阀的钢球与进口接触部份有赃物或间隙过大打击、规避限制高消费、买房投资、生活方便、征信问题等目的,经唐某1、肖某某介绍或直接与魏铭杉联系意图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虚假身份证。

其间,魏铭杉收到冒办人身份信息后,单独或者交由黄飞利用职权查询到冒办卫辉人非上追逃人员、无吸毒史、无犯罪前科后,再从其掌握的辖区内长期未归等人员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被冒用人信息,供冒办人选择。

魏铭杉将冒办人选择的信息提供给黄超,由黄超通过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系统,将冒办人的照片更换在被冒用人户籍信息中,再打印出被冒用人户口本并加盖明月派出所或回水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然后,魏铭杉将户口本第一页和被冒用人本人户籍信息页复印出来,贴上冒办人的证件照片,加盖私刻的被冒用人户籍地村委会印章后,再由黄超加盖明月派出所或者回水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制成办理身份证的办证证明。魏铭杉再将办证证明交给与其联系的人,由冒办人携带上述资料自行到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得冒用他人信息的身份证。

通过上述方式,魏铭杉先后为唐某及其介绍的15人冒办身份证,为肖某某及其介绍的21人冒办身份证,为楼某某、刘某等11人冒办居民身份证。通过银行卡、和支付宝转账、现金等方式,魏铭杉共收取了192.1万元,其分给黄超37.05万元,分给黄飞11.43万元。

兜售假证,或因“赌博欠钱”

裁判文书2020年7月发布的《肖勇兵、刘敏、谢振宁等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前述“民警利用真实信息办假证”一案的更多细节。

“我通过高某某的介绍认识了魏铭杉,知道他是蓬溪县公安局的警察。后来我和他联系说给一个叫林某的客户办虚假身份证,2014年我打给他2万元定金,又分两次借给他1.8万元。因为林某被抓,办不了证,魏铭杉又不能退我钱,我就打算给自己办张假身份证。”肖勇兵即前文所称的“肖某某”,其供述,2017年7月9日,自己与魏铭杉见面后,提供了本人照片,次日便拿到了办假证的资料,随后顺利办理了名为陈某的身份证,魏铭杉也得到了剩下的1.2万元尾款。

据肖勇兵供述,两人聊天时,魏铭杉曾提及“赌博欠了钱”。“叫我给他介绍客户,还说他只收我5万,剩下的归我,跟客户商量价格都是我在联系,有时候魏铭杉也要求与客户见面,价格谈好后客户将办证的钱给我,我再将钱给他。”肖勇兵称,作为“中间人”,其介绍给魏铭杉21个客户。“送给他(魏铭杉)95.6万元,我自己得了20万左右。”肖勇兵称。

另一被告刘敏供述,其因为办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存现等方式向魏铭杉支付了24.5万元。“魏铭杉的具体身份我不清楚,都喊他领导,他应该是政府里面上班的工作人员。”刘敏自称彼时并不知道魏铭杉的具体身份,“他说之所以收我那么多钱,不是他一个人收的,要钱的时候都是说兄弟伙在催钱了,办证的时候也说要和他一起上班的兄弟伙商量,我从心理上估计他是国家干部。”

澎湃注意到,2020年4月17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魏铭杉因为一笔2016年从银行借出的20万元贷款没有如期归还,而被某银行起诉要求偿还贷款。青羊区法院支持了银行要求魏铭杉偿还贷款的诉求,判令魏铭杉偿还18万余元的剩余本金及利息,但截至2020年10月20日,魏铭杉尚未尝还。

一审以则丈量结果精度越高伪造身份证件罪定罪,二审改判

目前,魏铭杉、黄超、黄飞一案已经两审。对于三人的适用罪名及量刑,前后有所差别。

2020年7月20日,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该法院认为,作案过程中,魏铭杉、黄超、黄飞虽利用了自身警察身份带来的便利,但就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虚假身份证件这一犯当前研究很热的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和单组分聚氨酯漆)由于施工方便、操作简单罪行为而潜水电泵言,三被告人实际是与肖某某等人形成了共同犯意,按照分工实施对应的犯罪行为,结果也是双方共同从中获益;

肖某某等人收取办证费用并将部分费用转给魏铭杉,魏铭杉对收到的费用再次在三被告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行为,实际是肖某某等人与三被告人之间对共同获益的分配,最终损害的是国家身份证件管理制度,其行为与受贿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权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罪要求行为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存在区别。综上分析,应当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对三被告人定罪处罚。

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魏铭杉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黄超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黄飞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此外,对从被告人清洗泵魏铭杉处扣押的人民币7233元予以没收,对剩余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元继续追缴,对被告人黄飞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14300元予以追缴,对被告人黄超退回的赃款人民币370500元予以没收,上述款项一并上交国库。

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原公诉机关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称那1年,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将该院指控魏铭杉等三人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变更为伪造身份证件罪,系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中,魏铭杉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超越职权为他人冒办身份证,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数罪并罚。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予以支持,提出魏铭杉、黄超、华蓥黄飞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带来的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制造虚假身份证件,从而获取经济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权、钱”交易本质,并且三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身份证件管理制度,致使林某某、唐某、刘某利用办理的虚假身份证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魏铭杉、黄超、黄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罪名错误、量刑错误。

2020年12月17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原审被告人魏铭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原审被告人黄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原审被告人黄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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